原文: 2012/01/29 FB

1983 年, AC/DC 的生意比較穩定了. 可是. 每到周末夜. 一點鐘左右. 滿屋的客人卻都不見了. 原來都是跑去林森北路當時很紅的 DISCO “水牛城”了.
於是…我嚐試把桌椅稍拉開些.. 開了一盞簡單的螢光燈. 希望客人留下來, 就有最棒的搖滾樂跳舞啦 ….當然.這招是無效的….

照片中這位的老外. 我不認識他…但我非常喜歡他..他正跟著我撥放的 THE DOORS 的音樂獨舞.
我一直堅持相信, 搖滾樂是最棒的跳舞音樂. 這個信念, 讓我再往後 40 年間,不斷地嚐試. 開設了 ROXY II. SPIN. .ROXY 99 也讓 ROXY 成為台北的傳奇.

後記:
獨舞.. 我不大會在夜店特意進入舞池. 畢竟. 總有些兒扭捏地不好意思…雖然我總生活在這樣的音樂環境中. 開心地當 DJ .播放能夠讓滿屋子場地顧客們開心尖叫起舞.. 不過. 我也會經常不自禁, 或說不自覺中就在店中的桌邊或角落跟隨著音樂遊轉獨舞起來.. 怎能遏抑著心中澎湃著的搖滾啊…完全不需要五顏六色燈光跩動視覺. 甚至不需要大聲音量…跟隨搖滾音樂起舞..是很自在的.是很失覺地..是完全沉浸地.. 搖滾樂的滲透不是鎮敲心臟的貝斯低音. 而是綿密牽縈起地思緒回應..讓你身體為容器的心思爆裂回應. 可能是, 尬然鳴響的器樂旋律. 更可能是對著一句敲打心腑的質問反思..就像 Clash 的 “Should I Stay or Should I Go”…立即地讓你墜入迷霧地吶喊…是啊..我該怎麼樣呢….像是 Talking Heads 的 “Once in A Life Time” 中的一句, ” How Do I Get This”..人生太多的智慧疑問. 都讓我們搖滾舞透吧…

~凌威

60年代的嬉皮花童. 80年代的新浪龐客. 90年代的另類瑞兒. 21新世紀的科癮者.